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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抚松县司法局各项工作制度

领导班子建设

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经上级组织同意。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检查总结局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勤政、廉洁、自律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情况;班子团结、协调配合情况等。
3、会前准备。要根据上级要求和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发言准备。班子成员要互相谈心,交换意见,委托政治处、监察室收集党内外群众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在会前或会上予以通报。
4、民主生活会要始终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做到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闹无原则纠纷。自我批评要触及思想,认识深刻,解决问题。被批评者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正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5、民主生活会后,对提出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本人要有明确的改进意见。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局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县委安排的学习内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报告;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的重要讲话;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
2、学习方法:一是集中学习,每月学习一次,每次1至2天;二是参加局机关学习,严格执行双重学习制度;三是自学,制定自学计划,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四是考察学习,全年深入基层考察学习不少于20天,撰写1—2篇调查报告。
3、保证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班子成员要做好学习前的准备工作;二是班子成员要有专用学习笔记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三是每人全年撰写一篇理论调研文章,政治处要定期检查学习情况。

组织宣传工作

一、学习教育制度
1、政治处负责抓好局机关的学习教育,要统一规划和组织全局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司法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内容,组织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各项学习活动。
2、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政治理论。二是学习与各项业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三是学习经济、科学、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知识。
3、学习教育方式主要是集中学习辅导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每一个专题学习结束后,政治处统一组织考试,并建立每个干部的学习档案,作为考评学习成绩和干部使用的依据。
4、学习教育时间:每周五下午保证1—2个小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个人要有学习笔记。
5、学习要求:一是要建立学习签到簿;二是有事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4次者,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对局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要定期检查。
二、党组织生活制度
1、定期召开党的会议。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局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召开支委会,主要是研究支部工作,学习党的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工作,解决党员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3、每年上两次党课。党课内容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提前确定授课人并做好授课准备。
4、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总结支部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进团结,解决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
5、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为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才能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每半年对重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填写好考察表,发展对象必须送上级党组织集中培训。
4、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5、加强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工作,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时讨论为其转为正式党员。
6、对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待转正的预备党员实行公示制,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队伍管理工作

一、机关工作

 

1、不准迟到和早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不准中午在非公务接待的情况下饮酒。
3、不准在工作时间打麻将、玩扑克等。
4、不准在上班时间办私事。
5、不准乱串科室。
6、不准用公款互相吃请。
7、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娱乐活动。
9、不准传播散布小道消息。
10、不准无故不上班。
二、机关工作作风
1、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部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挂牌服务。
2、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说话和气,办事公正,该办的事马上办,不准设障刁难;不该办的事要解释清楚,不准耍态度。
3、法律服务部门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许徇私枉法,不许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
4、执法部门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不许耍特权刁难、训斥,打人骂 人。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准互相推诿、扯皮。如发生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按规定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6、在全局树立“学习奋进,团结协作,务实干事”的工作作风。
三、考勤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机关干部的精神面貌。增强紧迫感,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1、实行考勤制度。成立考评小组,由监察室和政治处组成。各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要建立考勤登记簿,每月向考评小组,汇报一次情况。
2、考评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人员进行抽查出勤情况,每月核对一次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开通报。
3、干部请假实行假条制度,一天事假由科长批准,两天事假由主管局长批准,三天病假由科长批准,超过三天由主管局长批准。
四、奖励惩处制度
1、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对评选出的优秀公务员和系统内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内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1)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达15次的;
(2)年内无故旷工的;
(3)全局性会议、集中学习及各种活动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的;
(4)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6)年内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内取消单位、科室评先、评优资格。
(1)科室人员年内累计迟到早退人均10次的;
(2)科室人员无故旷工的;
(3)全局性会议、集中学习及各种活动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年内累计人均达1次的;
(4)事假人均达15天,病假人均达20天的;
(5)科室人员受党内、行政处分或闹不团结造成较大影响的;
(6)科室单位没按要求上报各类材料、报表达3次以上的;
(7)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所工作任务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扣发半年奖励工资,累计超过50天的,扣发全年奖励工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扣发半年奖励工资,累计超过半年的,扣发全年奖励工资。

行政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要自觉爱护办公楼内的各种设施和办公室设备,不准随意往墙上钉钉挂物品。各科室器材要有专人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
2、要做好“四防”工作,下班时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关好门窗,锁好卷柜、抽屉和门锁。
3、要自觉清扫本科室和分担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
4、全局机关干部必须做到“三不准”,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便往走廊堆放杂物、垃圾等物品;不准随意乱扔烟头、废纸、果皮。
5、全局清扫卫生时间规定为每天早晨,各科室要保证地在清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6、要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便后要及时冲洗。
7、为使办公楼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由局办公室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检查情况汇总作为年末科室评先进的参考条件。
二、拟发文管理制度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可不以正式文件下发的,应以通知或函等形式下发。
2、必须使用“拟发文件用纸”起草文稿,分管局长和科室负责人要对文稿严格把关并签署意见。
3、经审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与原起草部门协商或让其修改。
4、行文前,文件必须送局长签发,或由局长授权的其他领导签发。
5、不按上述条款行文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要节省开支,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结合本局的经费及工作实际,要在保证需要、服务工作的前提下量力而行。
2、购置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由主管财务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特殊用品需科室会同办公室共同采购,各科室不得擅自购买。
3、购进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主管装备人员登记入帐、入库,并负责发放。
4、办公用品的领用,应按局里规定的指标执行指标用完即停止发放。
5、办公用品库房要认真管理,要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定期检查,做好防潮,防火工作。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履行财务手续,严格把住审核关。
2、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和私借资金。
3、现金支付必须经局长批准。
4、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人主管财务局长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方可报销。
5、凡借款必须经主管局长签字,借公款出差人回单位十日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
六、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做到安全行驶
2、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和清洁工作,切实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3、努力减少车辆燃油修理及零配件更换等费用支出,杜绝一切损失浪费现象。
4、抓好车库“四防”安全工作,消除隐患,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驾驶员要履行出车程序,原则上一律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派车,特殊情况下应由驾驶员请示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费用自负;
七、门卫岗位责任制
1、负责办公楼昼夜值班,做好“四防”安全工作,掌握火警盗警电话号码及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加强楼内各系统的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立即报告值班、值宿人员或有关领导,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办公楼安全。
2、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楼。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掌握其身份及办事理由方可入楼。
3、负责清扫走廊,大厅地面、底角线、暖气、镜子、门前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4、负责门卫值班室的生,达到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清洁,窗明几净。
5、认真做好报纸、信件的登记和发放工作,不得丢失或隐匿。
6、门卫人员工作时间为24小时,在岗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办私事,不准喝酒、睡觉、看电视。
7、负责办公楼外秩序管理,不允许楼门前停放自行车及摆放杂物。制止和清除乱贴乱挂的广告纸、牌。

党风廉政建设

一、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制度
1、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2、要带头学习和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经常对照规定搞好自查自纠。
3、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应酬接待中要控制次数和陪餐人数,压低标准。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要做到不接受礼品和吃请。
4、班子成员不得要求下属单位或工作人员为本人、亲属、朋友办理违反政策、原则的事情。
5、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不搞亲亲疏疏,封官许愿和利用干部任免、调动、奖罚捞取个人好处。
6、要按规定使用车辆,外出食宿原则不超过规定标准。
7、要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解决机关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班子成员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局班子党委和上级机关报告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9、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年终报告及群众测评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政建设的监督。
二、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制度
1、要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以下活动实施监督:
严禁捏造、传播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小道消息和政治笑话;
严禁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严禁泄漏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严禁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从事带有色情的活动;
严禁着装到娱乐场所或到饭店饮酒,更不许酗酒闹事,违反纪律;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局监察室对每个干部居住地的社区、街道、居民及其他反映违纪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
3、局监察室每年对干部进行一次考廉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一并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进行考察。
4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报局纪委调查处理。

各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要按上述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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