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抚松县财政局隶属于县政府,是政府职能部门。自1985年二十年来,财政收入呈曲线上升状态。1985年实现财政收入2702万元,1998年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042万元,2004年实现13058万元,是1985年的4.8倍。财政支出逐年增加,1985年支出2509万元,2004年支出34228万元,2004年的支出是1985年的13.6倍。2005年确保完成全县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12%的目标(市下达任务),力争增长16.4%以上(县任务)。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县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
2、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年度全县预算。
3、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4、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5、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6、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7、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8、管理和监督县政府的国内外债务。
9、贯彻执行《会计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
10、监督各乡镇的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律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的处理。
三、领导及其分工
该局局长办公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局长 张明春:负责全面工作,兼管预算办公室、国库办公室。
副局长 郑世春:负责农业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会计核算中心。
副局长 马德普:负责办公室、经济建设科(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行政政法科、监察室、会计干部学校。
副局长 林海平:负责社会保障科、粮食贸易科、综合科、财政监督科。
局长助理 辛进涛:负责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财政公物仓、票据管理所,协助管理预算办公室、国库办公室。
局长助理 马玉琢:负责教科文办公室、企业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财政局下设10个行政科室:综合科、文教行政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粮食贸易科、企业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6个事业科室:教科文办公室、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财政监督办公室、国库办公室、预算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下设8个事业单位,18个乡镇财政所,全系统共有在职职工271人。局机关行政编制数30人,实有人数30人;驻厂员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