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05]42 号
2005-06-17 14:46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有关单位: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抚松县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主题词:计划生育 政策 意见 通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20日印发